2011年3月21日 星期一

不向新移民派6000蚊天經地義

早前政府宣佈向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居民派6000元.有一些不知廉恥的議員及新移民卻發揮其搶錢的個性,竟然說政府不派給新移民是歧視.
說來可笑,派6000元的措施是社會福利,社會福利從來都只是公民才有權擁有的.就像綜援,都是要住滿7年才可有.那何喜華竟然說要為此去司法覆核.如果這也可以的話,他早就為住滿7年才可有綜援去司法覆核啦.有人說這是分化族群,但是不好意思,你還沒有是香港的公民,我跟你說是不同.全世界的道理都是一樣,你移民去美國,都要拿到公民權才可享有社會福利,難道你一到美國就可以有失業救濟?如果政府也向新移民不論貧富都派6000元,我就第一個出來反對.
政府如要向新移民派6000元,必需要有審查,難道來投資移民的人也要有6000元?邊過搵愛基金是合適的,因為這是特別的扶貧政策,而不是全民福利.
我覺得,極力爭取向新移民也派6000元的人是出賣香港人的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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